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主要有以下步骤: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就是离婚冷静期。
4.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双方是否符合。
5. 登记。经审查后,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如何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步骤:
1. 双方自愿协商。夫妻双方就离婚意愿、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例如,确定子女归哪一方,另一方的如何安排;怎样分割,是平均分配还是按一定比例分配等。
2. 签订。将协商好的内容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离婚协议书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离婚表示、子女抚养问题、财产分割和债务处理等条款。
3. 申请离婚登记。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如、簿、、离婚协议书等。
4. 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期满后办理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再次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是没有领离婚证效力如何
签订离婚协议但未领离婚证,离婚协议未生效。
离婚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其生效的条件是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这是因为离婚涉及到人身关系的解除、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等重要问题。虽然双方签订了离婚协议,但只要没有经过法定的离婚登记程序,夫妻关系仍然存续。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不愿意离婚,另一方不能依据未生效的离婚协议要求对方履行协议中的各项约定,例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内容。如果双方仍然决定离婚,需要重新协商一致并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通过诉讼的方式由判决离婚,同时对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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