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怎么申请
一、离婚证怎么申请
离婚证的申请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
(一)协议离婚情况下
1. 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
5. 登记(发证)。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情况下
一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等情况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的,会出具离婚判决书,判决书生效后等同于离婚证的效力。
二、怎么申请强制离婚
在我国没有强制离婚的说法,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2. 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3. 提交、簿、、等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诉讼离婚
1. 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或者与他人;实施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3.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怎么去申请离婚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
1. 双方协商一致。夫妻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 准备材料。通常需要准备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离婚协议书要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 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4. 冷静期。申请后会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 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诉讼离婚
1. 起草。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2. 准备证据。如结婚证、财产证据、子女抚养相关证据等。
3.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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