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
当你们俩决定去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之后,接下来这30天里,也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期间,要是有哪一位突然觉得不愿意离婚了,还来得及,赶紧去婚姻登记处撤销你的申请就行。
而当这个"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第31天起,你们两位必须亲自跑到婚姻登记处去申请领取书,如果没有去申请领取的话,那就意味着你们已经自动撤销了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冷静期时间到了可以延期吗
离婚冷静期嘛,其实是不能拖延滴。
自你在民政局登记那一刻起,有整整30天的时间让你们去考虑清楚。
如果这期间你们两位还没办好的话,那么就会被认定为是取消了离婚申请的。
而且呐,这段时间是不能延长的,到了期限还没处理的话,它就会自动撤销。
所以说呢,这个离婚冷静期真的是不能延期的!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是不能延长的。
离婚缓冲期冷静期的时间就是30天,这可是硬性规定。
三、婚姻冷静期算不算婚姻关系
对了!这儿有个事儿跟大家说说哈,就是离婚冷静期这个东西嘛。
它呢,简单来说就是夫妻俩儿要是闹到要离婚那一步的话,得先各自冷静一段时间,好好想过之后再说到底是离还是不离。
所以啊,哪怕你们已经开始进入离婚冷静期了,实际上你们这对夫妇的法律身份依然是合法的。
2、接下来咱们谈谈第二点,假如说你们在那个冷静期过后的30天里,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想法,而且也没一方去婚姻登记处把原本提交的离婚请求给撤销掉。
那么,到了最后那30天上,你们双方就得出面,亲自去婚姻登记那儿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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