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超过冷静期怎么才能离婚
一、离婚超过冷静期怎么才能离婚
咱们来说说这离婚冷静期的事儿吧!要是冷静期过了以后,你们两个还是觉得非离不可的话呢,那就得自己去婚姻登记处申请发离婚证。
值得留意的是,一定要在离婚冷静期走完后的30天内申请,超过这个时限还没申请的话,就会被默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嘞。
说说的详细流程哈:首先呐,要是夫妻俩都心甘情愿地离婚的话,那么就得签个书面的,然后亲自去婚姻登记部门申请离婚登记嘛。
协议书里得明确写出你们两人是真心想要离婚,还有就是对于孩子、财产分配,还有债务怎么处理这些事都得协商好,不能有异议才行。
婚姻登记部门呢,必须得是你们当中一个人的常年居住地才能受理申请咯。
接下来,婚姻登记机构要查清楚你们到底是不是真心想离婚,还有就是已经妥善安排好孩子跟财产的问题了没有。
要是不够满足的话,那可就办不了喽,等到离婚冷静期过了再说;但只要条件满足了,那就要耐心等待30天再说,期间万一哪一方后悔不想离婚,还能再向婚姻登记中心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哩。
最后,规定的期限到了之后的30天内,你们俩得再次亲自跑到婚姻登记那里去申请发离婚证;要是不去哒,那就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喔。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38天了还能离婚吗
很抱歉,您不能这么做!有法规明确规定了,当婚姻登记部门收到你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材料之后的30内,只要任意一方当事人还对离婚心存疑虑或不愿放手的话,都有权单方面撤回这一申请。
但是呢,这个权利可是有期限的,只能在提交申请的第31至60天内使用!过了这个时间段,你就得乖乖地按照程序,再次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呢,如果你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的时限到期后的30天内还没有去婚姻登记部门领证的话,那就等于是自动放弃了这次申请,也就是自愿撤回的意思。
所以说,下次再想去办离婚手续的话,可得记住了,得重新提交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冷静期可以吗女方
你们在冷静思考期间内是完全可以提出离婚诉讼的!注意了哈,从婚姻登记机构收到你们提交的离婚申请的那一刻算起30天内,不论哪一方都有权利选择不离婚的话,那他们就可以向这个登记机构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超过这个期限的另一个30天里呢,你们两口子应该得亲自去婚姻登记部门再申请下发离婚证明书;如果谁也没来申请的嘛,那就算是自动撤回了这个离婚登记申请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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