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离婚证要多长时间
一、拿离婚证要多长时间
如果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存在30日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顺利的话,从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到拿到离婚证最短需要30天,加上后续办理手续等时间,大概一个多月。
如果是诉讼离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而法院判决离婚后,判决书生效时即解除婚姻关系,无需再拿离婚证。
二、离婚是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吗
离婚不一定要在领证的地方办理。
如果是,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父母离婚女儿判给谁
在父母离婚时女儿判给谁,法院主要依据以下一些因素来判定:
1. 女儿的年龄。如果女儿不满两周岁,一般会判给母亲,但母亲有严重疾病等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形除外。如果女儿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女儿的真实意愿,女儿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者母亲生活,法院会在判决时予以考虑。
2. 双方的抚养能力。这包括经济能力,比如是否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否为女儿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包括居住环境、资源等。
3. 抚养条件。例如双方的健康状况、是否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女儿成长等。如果一方有赌博、吸毒等不良恶习,或者有等不利于女儿身心健康的行为,这一方在争夺中通常处于不利地位。
总之,法院的判决宗旨是从有利于女儿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来判定抚养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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