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理
在经过30天的冷静期之后,你就可以去领取离婚证书啦。
刚才我已经跟你们说了,如果感情实在是破裂严重,想要离婚的话,那必须要拖延到这30天的冷静期结束才行哦。
这其实就是让你们再考虑清楚,看看还有没有挽救的余地,毕竟离婚不是小事嘛!
如果这30天过去了,你们还坚持要离婚,就得自己亲自动身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提出申请要求发放离婚证书。
但是呢,如果你们超过这个期限还没去申请,那就意味着你们主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你们的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刻开始算起,30天内,只要有一方觉得不想离婚了,都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同样的,如果过了这30天,你们还是决定要离婚,那么就需要再次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发放离婚证书。
如果你们又错过了这次机会,那就只能算是你们主动放弃了离婚登记申请。
所以啊,大家一定要记住,冷静期过后的30天内,一定要抓紧时间去办理手续哦!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一般一个月就可以拿到离婚证的。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无人反悔的,则可主张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协议离婚一般一个月就可以拿到离婚证的。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无人反悔的,则可主张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60天怎么算的
在冷静期过了之后的那30天内,咱们就可以去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啦。
根据相关规定,当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我们这对儿可以亲自前往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要求颁发离婚证书;当然啦,如果超过这个期限还没有进行申请,那么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哦。
从婚姻登记机关接到你俩提出的离婚登记申请开始算起,30天内,只要有一方觉得还不想离婚,都可以随时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同样地,在前面提到的那个期限结束后的30天内,你们两个人也得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发放离婚证;如果不去申请的话,那就等同于自动放弃离婚登记申请咯。
三、离婚冷静期过后不去离是不是作废
确实如此。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未能按时前往相关机构办理,将意味着此前申请的离婚动作自动作废。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若夫妻双方均未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提出领取离婚证书的申请,则该申请行为被视为撤回。
同时,在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如有任一方表达出不愿离婚的意愿,亦可向该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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