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30天还是3个月
一、离婚冷静期30天还是3个月
自向当地婚姻登记机构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书之日起,离婚冷静期为整整三十个自然日。
在此期限之内,也被称为“离婚熟虑期”。
这一概念,是在维护离婚自由原则的前提之下,针对婚姻双方当事人申请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设立的。
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此项申请之日算起,经过一段特定的时间(即冷静期)后,任何一方均有资格撤销先前提出的离婚申请,并从而终止整个登记离婚流程的冷静思考阶段。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是30天还是30天内
离婚冷静期的期限设定为三十日,这是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便开始计算的。
离婚冷静期,也被称为离婚熟虑期,其主要含义在于在维护离婚自由原则的前提之下,夫妻双方若自愿提出离婚请求,那么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该项申请之日起,一段特定期间内,任何一方可选择撤回离婚申请,从而终止登记的冷静思考阶段。
三、离婚冷静期是六个月还是一个月
离婚的冷静期限规定为30日,自向婚姻登记部门提交正式的离婚登记申请书之日起始算。
此所谓“离婚冷静期”,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离婚熟虑期”,其含义在于,在尊重离婚自由原则的基础上,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若决定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则需在婚姻登记机关接收到相关申请之日起的一段特定时间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撤销离婚申请,从而终止登记离婚程序的冷静思考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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