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房子去掉名字要付钱吗
一、夫妻离婚后房子去掉名字要付钱吗
夫妻离婚后房子去掉一方名字是否付钱分以下情况:
(一)如果房子是通过协议离婚归一方所有,在办理除名手续时,如果没有贷款,通常只需要缴纳少量的手续费,一般为工本费等,金额通常较少。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只是进行产权变更登记相关的手续费用。
(二)如果房子还有贷款未还清,办理除名手续较为复杂。银行出于风险等方面的考虑,一般不会同意在贷款未还清时变更产权人,此时如果要强行去掉名字,需要先与银行协商变更贷款协议或者提前还清贷款。如果提前还清贷款会涉及到提前还款可能产生的违约金等费用,之后再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同样会有相应的手续费。
二、夫妻离婚后房贷没还完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房贷没还完,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协商处理
1. 一方取得房产并继续还贷。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由其中一方取得房屋产权,并继续承担剩余房贷的偿还责任。取得房产的一方需要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可包括已偿还贷款部分的一半及房屋增值部分等。
2. 出售房产偿还房贷。夫妻双方也可以协商将房屋出售,用出售所得款项偿还剩余房贷,如有剩余则按照进行分割。
(二)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一般会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房屋购买情况等因素。例如,如果一方更有能力偿还房贷且对房屋的需求更强烈,法院可能判决该方取得房屋产权并承担房贷,同时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如果双方均无能力单独承担房贷,法院可能判决将房屋出售偿还房贷后再进行。
三、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由谁来承担
夫妻离婚后发生的债务承担需分情况而定。
(一)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由欠债方自行承担。例如,离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借款且该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只能向欠债的一方主张债权。
(二)如果债务属于,即使双方已经离婚,双方仍然要对该债务承担。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像购买家庭生活用品、支付子女费用等;以及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等情况。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债务的一方可以根据或者法院判决中关于债务分担的约定或判定,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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