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冷静期多久可以申请
一、离婚的冷静期多久可以申请
自正式申请离婚登记的日子为起始日期,离婚冷静期的时限为整整三十天。
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获准后,双方应在30天内慎重考虑是否坚定地选择离婚之路。
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反悔之意或改变决定之心,均可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撤销原有的离婚登记申请。
若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限之后,双方都未前往下述婚姻登记机关申领书,则视作自动放弃该次离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冷静期后多久不办理离婚证就失效
当离婚申请的冷静期限在30天内届满时,若双方未能在该期限内领取离婚证书,则该离婚申请将自动失去效力。
在此情况下,若需再次提出离婚申请,请务必重新开始计算冷静期。
根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接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算起,在30个法定工作日内,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离婚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离婚登记申请。
三、法律规定冷静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离婚冷静期总共得有30天!当你们俩决定要离婚了,就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递交申请啦。
然后,从你提交申请的那一刻开始计算,满打满算就是30天。
不过要是这期间碰巧遇到了的话,那就要从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重新开始算了。
在接下来的30天里,只要你们两个人都没能再次回到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那么就会被视为是自动放弃离婚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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