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反悔
一、离婚冷静期多久可以反悔
夫妻在经过离婚冷静期之后的30个自然日之内,有资格领取离婚证书。
根据相关,当离婚冷静期结束后的第三十日内,当事人便可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证书的颁发申请;但若逾期尚未提出申请,则会被视作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自婚姻登记机关于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个工作日内,如有任意一方不希望离婚的,均可向婚姻登记机构提交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上述规定期限届满后的第三十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申请发放离婚证书;若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将被视为撤销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一般一个月就可以拿到离婚证的。根据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无人反悔的,则可主张发给离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夫妻离婚冷静期该如何处理好
在经过为期30日的离婚冷静期之后,当事人即可领取离婚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并超出30日期限之后,男女双方可以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领取离婚证;而若超过该期限仍未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作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的那一刻算起,在接下来的30日内,若任何一方当事人表示反对离婚,均可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销离婚申请的请求。
再者,在之前所述的期限届满且超出30日后,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同样会被视为自动放弃离婚申请。
三、在离婚冷静期如何调适和挽救婚姻
当相关当事人递交离婚申请后,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将会予以受理;自启动受理程序之日起,申请人将有整整三十个自然日以供决策,若在该时间段内恰逢,则顺延至相应工作日的首日计算。
紧接着的三十日内,如双方当事人并未再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正式登记处理,则可视为申请人自动撤销离婚申请。
在此期间,如任意一方明确表示反对离婚,即表示双方尚未就此事宜达成共识,仅有两种途径可走:通过向提起诉讼寻求离婚调解或选择二人继续共同生活,以期进一步冷静思考和审慎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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