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办好
一、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办好
在广东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在这期间双方没有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没有出现一方死亡等特殊情况,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的,就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最快可能需要30天加上冷静期后的30天内办好,即总共不超过60天。但如果在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在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就不能完成协议离婚。
二、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可以离婚
在广东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分担等协商一致,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有一个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三十日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且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当场可以发给离婚证,从而完成离婚。
三、广东协议离婚多久可以拿证
在广东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日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从申请离婚登记开始,最快三十一天可以拿到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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