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广西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广西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双方当事人持、、等相关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询问相关情况,对符合的,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并已经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广西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广西协议离婚流程如下:
1. 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3. 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或者其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三、广西协议离婚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
办理广西协议离婚需以下步骤和材料:
1. 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 申请。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证件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
5.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确认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需携带本人的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以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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