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协议离婚所需证件资料有什么
一、办理协议离婚所需证件资料有什么
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件资料:
- 户口簿:用以证明双方的信息及身份关系,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 居民身份证: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确保行为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
- 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是办理的必要前提。
- 书:需明确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应采用书面形式,内容清晰、具体,避免模糊不清或存在歧义。
- 照片:一般需要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此外,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在办理协议离婚前,建议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确认所需具体材料,以确保离婚手续的顺利办理。
二、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后有效
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在复婚后依然有效。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生效。其中对房产归属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经过民政部门的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复婚后,之前的离婚协议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恢复而自动失效。房产在离婚时已明确归属一方,该房产就成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改变这一财产的属性,除非双方重新就房产归属问题达成新的书面协议。
例如,离婚时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办理完离婚手续后,该房产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复婚后,若没有新的约定,房产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这是为了维护协议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约定复婚后是有效的。
三、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通常是无效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其生效需要满足特定条件。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离婚有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
若选择协议离婚,双方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发给,此时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因为婚姻登记机关在中具有法定的审查和登记职权,以确保离婚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而村委会并非法定的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它没有权力对离婚协议进行确认和赋予其法律效力。即便村委会盖章,也不能替代婚姻登记机关的法定程序和职能。所以,仅村委会盖章的离婚协议书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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