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需要些准备什么材料
一、自愿离婚需要些准备什么材料
自愿离婚即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的户口簿。需提供本人常住户口簿,若为集体户口,可提供本人集体户口卡原件及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首页复印件。
2. 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丢失或过期,需提前补办。
3. 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的重要凭证,若丢失或损坏,可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4. 书。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5. 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2张。照片需符合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一般为2寸。
6.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如涉及房产分割,需提供等相关财产证明材料。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离婚后前夫死亡遗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夫妻关系即解除,双方不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前夫死亡后的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定遗产范围。需先对前夫的个人财产和进行区分,若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将属于配偶的部分分割出来,剩余部分才作为遗产进行分配。
(二)看是否有。若前夫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应按照遗嘱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分配,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将获得相应份额的遗产。
(三)若没有遗嘱,则按照办理。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需要注意,由于已经离婚,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遗产将由前夫的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均分配。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分配遗产时,还需考虑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等适当予以照顾。
三、双方自愿离婚能在异地办理吗
双方自愿离婚能否在异地办理,需分情况讨论。
如果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一般不能在异地办理,必须前往夫妻其中一方的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再共同前往领取。
但如果是,则可以在异地办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总之,双方自愿离婚若选择协议离婚通常不能在异地办,若选择诉讼离婚,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在异地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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