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制度,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制度,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中。
(一)自愿原则。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明确了协议离婚需基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且对相关重要事项达成一致。
(二)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此规定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冲动离婚,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
(三)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与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具体有哪些内容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内容:
(一)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等,同时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二)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五)登记发证。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并说明理由。
三、协议离婚如何办理,要多长时间
办理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步骤及相关时间说明:
**办理步骤**:
1.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需携带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2.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符合条件则予以受理。
3.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需时间**:一般来说,从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最快需要31天。即提交申请后经过30天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再共同前往登记机关申请发证。若超过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未申请发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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