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北京协议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在北京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户口簿能证明双方的信息等情况。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证件。
3. 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需一式三份。
4. 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有30天的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北京协议离婚要多久
在北京协议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债务分担等)达成一致意见,从申请离婚开始到拿到有30日的离婚冷静期。
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受理之后进入30日的冷静期,这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要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整个过程,如果顺利的话至少需要30天,最长可达60天。
三、北京协议离婚怎么办理
在北京办理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申请
1. 夫妻双方需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 双方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北京,一般是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3. 双方需提供本人有效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二)受理
1.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审查
1. 三十日期满后,双方应在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 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证件、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四)登记(发证)
1. 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 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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