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离婚冷静期的
一、民法典是如何规定离婚冷静期的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离婚程序的一项重要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协议离婚情形,即夫妻双方,并就、等事项协商一致,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情况。对于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规定。
(二)时间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期满后的处理。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重新审视婚姻关系,从而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保障当事人及其子女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共同的债务离婚时如何承担
在离婚时的承担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协议承担。夫妻双方可自行协商确定共同债务的分担方式,只要该协议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且不损害利益,就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比如双方约定各自承担一定比例的债务。
(二)法定承担。即便夫妻双方有协议,但该协议不能对抗债权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应以清偿。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三)债权人主张。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任何一方或双方主张全部债权,一方清偿全部债务后,若按或法院判决其不应承担全部债务,可向另一方追偿。例如一方承担全部债务后,可依协议向另一方追回其应承担部分。
总之,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既要考虑夫妻双方的约定,也要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妻子信教丈夫能否以此为由离婚
妻子信教,丈夫一般不能仅以此为由提出离婚。
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同时也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婚姻关系的存续与否,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断。单纯的妻子信教这一行为,通常并不足以认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比如双方是否存在或与他人的情况;是否有实施、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双方是否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法定情形。
若妻子信教后,其行为并未对夫妻共同生活、家庭关系等造成实质性的负面影响,夫妻双方仍能正常履行彼此的权利义务,那么丈夫以此为由提出离婚,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如果妻子因信教而做出一些极端行为,严重影响到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丈夫可依法提出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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