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多久的冷静期
一、离婚需要多久的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的时长为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具体来说,离婚冷静期的计算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当日开始。在这30日内,若一方反悔不想离婚,可随时撤回申请。而30日届满后,还有一个30日的领证期限,双方需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领离婚证,若逾期未申领,就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冷静期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存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和判决。
二、多久需要冷静期
在我国,目前仅协议离婚设有冷静期,而结婚并无冷静期的规定。
协议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对于结婚,只要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达到(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如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等),双方就可以携带相关证件,如、簿等,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
三、离婚需要冷静期多久
在北京,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冷静期为30天。具体流程如下: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审查和登记。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当事人应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逾期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需注意的是,若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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