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三十天冷静期取消了吗
一、现在离婚三十天冷静期取消了吗
离婚三十天冷静期并未取消。
离婚冷静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根据该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一制度的设立,旨在避免夫妻双方在冲动状态下草率离婚,给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婚姻关系,尽可能挽救尚有挽回余地的婚姻,维护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目前,没有相关法律修改或废除这一规定,所以离婚三十天冷静期依然有效并在实际的离婚登记程序中严格执行。
二、领了离婚证还有冷静期吗
在嘉兴领了离婚证后就没有冷静期了。
离婚冷静期是指在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后,在一定期限内暂时不办理,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以避免冲动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一旦双方顺利度过离婚冷静期,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且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后依法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即已正式解除。离婚手续完成后,就不存在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了。
三、离婚一个月冷静期可以提前离婚吗
在通常情况下,离婚一个月冷静期不可以提前离婚。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离婚冷静期的设置目的在于给予夫妻双方一定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这一规定是具有强制性的,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在冷静期内,除非双方一致撤回离婚申请,否则必须等待冷静期届满后,再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完成离婚手续。所以,一般而言,不能提前结束冷静期而办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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