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需要拿去公证吗?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达成的一份协议,它规定了双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离婚协议需要拿去公证吗?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拿去公证。公证只是一种证明方式,并不是必经程序,只要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合法有效,就具有法律效力。
有些情况下,离婚协议可能需要拿去公证。协议中涉及到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的过户,或者双方对协议的内容存在争议,需要公证来证明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果双方希望通过公证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以选择将离婚协议拿去公证。公证可以使协议更加权威、可靠,减少争议的发生。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小编总结:离婚协议是否需要拿去公证,取决于具体情况,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内容合法有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但在某些情况下,公证可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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