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流程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流程是什么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一般有以下流程:
(一)准备材料。需准备书、离婚证及其复印件、、明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材料准备务必齐全、准确,以确保后续流程顺利进行。
(二)办理析产公证。夫妻双方应前往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明确房产归属。若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此项公证。公证过程中,需如实陈述相关情况,配合公证人员完成各项程序。
(三)办理转绘。到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绘手续,房产管理部门会根据相关材料对房产信息进行变更登记。
(四)缴纳税费。按照规定缴纳相费,具体税费标准可向当务部门咨询了解。
(五)办理过户手续。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及缴纳税费的凭证,前往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会核发新的房产证。
二、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理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的情况,需分协议离婚和两种情形来处理:
若为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因为协议离婚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需对双方的真实意愿进行核实。所以一方不到场,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若为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的情况则需具体分析。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在实践中,若涉及身份关系等重要事项,法院通常会谨慎处理。一般第一次,被告不到场,法院可能会对是否准予离婚持谨慎态度。若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应该如何处理
若发现离婚协议不公平,可按以下情形处理:
若离婚协议尚未生效,也就是双方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修改协议内容,重新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若协商不成,可暂不签订协议,通过诉讼离婚方式解决,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等问题作出公正裁决。
若离婚协议已经生效,也就是双方已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若发现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当事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认定确实存在可撤销情形,会依法撤销相关协议内容,并重新进行分割。但若不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难以随意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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