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申请协议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一、军人申请协议离婚时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军人申请协议离婚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明材料:
(一)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证明。这是军人协议离婚的重要前置条件,体现了部队对军人婚姻状况的管理和审核。
(二)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用于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户口簿能反映双方的情况,确保离婚登记的准确性。
(三)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的重要凭证,办理时必须提供。
(四)书。离婚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内容需符合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五)如有子女,还需提供子女的明等相关材料,以确定子女的身份和问题。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可按照相关规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在离婚冷静期内可以通过协议离吗
在福建,离婚冷静期内不可以通过法院协议离婚。
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而诉讼离婚是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不存在所谓的“离婚冷静期”。但在诉讼过程中,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内,只能按照婚姻登记机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协议离婚,不能通过法院协议离婚,若想通过法院解决离婚问题,需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或调解。
三、离婚时有过错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有效吗
离婚时有过错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效的。
(一)协议签订需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双方在签订补偿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例如,一方不能通过威胁、欺骗等手段迫使另一方签订协议,否则该协议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补偿协议所约定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都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比如,不能约定以违法的行为或财产作为补偿内容。
(三)协议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若补偿协议的约定涉及到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那么该协议也是无效的。
只要离婚时有过错方签订的补偿协议满足上述条件,一般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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