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协议离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协议离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达成真实、一致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离婚。
二是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协商一致。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支付方式和数额、的具体安排等事项,以及的范围界定、分割方式等,均需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
三是双方当事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和处理自己的事务,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则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四是双方的婚姻关系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即婚姻需经过依法登记,不存在无效婚姻或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夫妻双方才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解除婚姻关系。
二、变更要怎么做
变更书,需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
若双方还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此时双方可通过协商一致,直接对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进行修改、补充,重新拟定一份双方都认可的离婚协议书即可。
若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书在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后通常不能随意变更。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经审理,若查明属实,会依法作出判决。若不存在法定情形,仅因双方情况发生变化,想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可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若协商不成,涉及子女抚养问题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等,涉及财产问题若符合法定事由也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三、协议离婚需要什么程序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例如本人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查验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五是登记发证。对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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