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必须要协议离婚吗
一、离婚必须要协议离婚吗
离婚并非必须协议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法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并就、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然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种方式相对较为便捷、高效,能充分体现双方的意愿。
然而,若夫妻双方无法就上述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或者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坚持离婚,此时就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即由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判决。
总之,离婚不一定要协议离婚,可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意愿,选择适合的离婚方式。
二、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例如、、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
其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查看证件是否真实、齐全,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同时,婚姻登记员会询问相关情况,以确保双方自愿离婚。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三、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协议订立的基本原则看,订立协议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身份关系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若一方通过强迫手段使另一方签订,显然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
从法律规定层面,我国法律强调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以胁迫手段迫使他人签订离婚协议,这种行为干扰了正常的民事活动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机构予以撤销。
在实践中,若一方主张离婚协议是被迫签订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事实,比如有威胁的通话记录、短信、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若认定存在胁迫情形,将依法对该离婚协议的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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