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一、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主要有以下流程: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本人的簿、、等,同时提交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员按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双方未撤回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五是登记发证。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
二、假离婚协议的法律效力
所谓“假离婚协议”,若从法律层面分析,只要是符合法定形式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通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方面,从离婚协议的性质看,它是一种具有人身属性和财产属性的混合协议。一旦双方自愿签署并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法律上双方的婚姻关系即解除,这一结果具有不可逆性。即便双方事后声称是“假离婚”,但在法律程序上,离婚事实已成立。
另一方面,关于等内容,若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法定可撤销情形,那么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比如约定房产归属某一方,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
然而,若一方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例如一方以虚假承诺欺骗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受欺诈方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请求撤销该离婚协议中的相关条款。总之,“假离婚协议”在法律上并非必然无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其效力。
三、离婚协议经济补偿法律规定
离婚协议中的经济补偿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一是《》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规定旨在肯定和保护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一方的权益。
二是补偿的数额确定。通常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付出义务的多少、时间长短、对家庭贡献的大小等。比如一方长期全职在家照顾子女和老人,另一方专注于工作事业,那么在确定补偿数额时,会着重考量照顾家庭一方所付出的时间、精力以及因此放弃的个人发展机会等。
三是支付方式。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等。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合理判决,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经济补偿的公平、合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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