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协议离婚哪里可以办理
一、山东协议离婚哪里可以办理
在山东办理协议离婚,具体的办理地点需根据夫妻双方的户籍或常住情况确定:
一是若夫妻双方的户籍均在山东同一县(市、区),那么可前往该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例如,双方户籍都在市,就到历下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
二是若夫妻一方户籍在山东,另一方户籍不在山东,但双方在山东常住,且持有当地有效的居住证,可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比如,一方户籍在,另一方户籍在外省,但在青岛居住并持有当地居住证,就能在青岛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协议离婚时,双方应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同时要携带、簿、、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
二、山东多久可以拿证
在山东,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经过30日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才可拿到离婚证。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申请登记。夫妻双方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是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从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30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是领证期限。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未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审查符合的,婚姻登记机关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起诉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
在起诉期间是可以协议离婚的。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并不意味着只能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婚姻关系问题。如果在起诉期间,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就离婚相关事宜,如、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是可以选择协议离婚的。
其二,从法律程序上看,夫妻双方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对相关事项作出明确约定。离婚协议应包含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其三,经过离婚冷静期后,若双方仍坚持离婚,可在规定期限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后,会依法为双方办理,此时婚姻关系即告解除,之前的离婚诉讼程序也会随之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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