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
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法定条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若一方或双方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通过协议离婚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是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即双方,该意愿应真实、一致,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三是双方已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关于子女抚养,要明确归属、支付方式及数额等;财产方面,需对的分割达成协议;债务问题上,要分清和个人债务的承担方式。
四是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受理离婚申请,并依法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有关协议离婚后的探望权
协议离婚后,探望权是不直接子女一方的法定权利。
其一,探望权的确定。中一般会对探望权的具体内容进行约定,包括探望的方式(如定期探望、短期共同生活等)、时间(每周几次、安排等)、地点等。若协议中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双方可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由判决。
其二,探望权的行使。行使探望权应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不得对子女的正常生活、学习造成不利影响。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正当理由,如对方有不良行为可能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等,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但中止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权。
其三,探望权的保障。若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无故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行使探望权,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以保障探望权的实现,维护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合法权益。
三、异地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异地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如果双方是在、、、、办理的,且在这些试点省份的任一非登记地的省内其他县(市、区)都有常住户口的,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二是若双方均非本地,但在本地长期居住生活,且持有本地有效的,部分地区允许在居住证发放地办理协议离婚,不过这并非全国统一规定,具体需参照当地政策。
办理协议离婚时,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双方的簿、、、等。同时,要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完成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等程序。其中,冷静期为30天,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逾期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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