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一、协议离婚流程怎么走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流程:
其一,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例如、、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
其二,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查看证件是否真实、齐全,书是否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同时,婚姻登记员会询问相关情况,以确保双方。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二、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有效吗
强迫签订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协议订立的基本原则看,订立协议需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涉及身份关系及、子女抚养等重大事项,若一方通过强迫手段使另一方签订,显然违背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构成要件。
从法律规定层面,我国法律强调契约自由、意思自治。以胁迫手段迫使他人签订离婚协议,这种行为干扰了正常的民事活动秩序,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
在实践中,若一方主张离婚协议是被迫签订的,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胁迫的事实,比如有威胁的通话记录、短信、证言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判断,若认定存在胁迫情形,将依法对该离婚协议的效力作出否定性评价。
三、有离婚协议能起诉吗
有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在某些情形下是可以起诉的。
一方面,如果双方虽签订了离婚协议,但未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并未生效。此时,若一方反悔,不愿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另一方无法依据该协议要求对方履行,若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争议问题,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并要求法院对财产、子女抚养等事项依法作出判决。
另一方面,即便双方已经依据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财产分割等内容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受损害方可以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此外,如果在离婚后,出现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约定的情况,另一方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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