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里要写明负债债权一条吗
一、协议离婚里要写明负债债权一条吗
在协议离婚中,写明负债债权条款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方面,关于债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会存在对外的债权,比如共同出借资金给他人等情况。明确债权的归属,能避免后续在债权实现时产生纠纷。例如,若双方约定某笔债权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后续追讨债务过程中,就由该方主导相关事宜,另一方不得随意干涉,确保债权行使的清晰性和有序性。
另一方面,对于债务。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包括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需要进行清晰界定。共同债务需明确双方的偿还责任和分担方式,比如约定各自承担的比例等。而个人债务则明确由负债方自行承担,防止在后,一方因另一方的个人债务而受到不必要的牵连和困扰。
总之,在协议离婚中写明负债债权条款,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效预防和减少离婚后因财产问题引发的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离婚又后再离婚第一次的协议还有效吗
离婚又复婚后再离婚,第一次的通常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等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其生效是以双方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为前提。当双方复婚时,婚姻关系重新恢复,之前基于离婚而达成的协议中关于解除婚姻关系的条款自然失效。
对于财产分割部分,复婚意味着双方重新建立夫妻共同生活关系,财产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复婚后取得的财产通常会按照新的婚姻关系重新认定和处理,第一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一般不再适用。
至于子女抚养问题,虽然第一次离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在复婚后可能曾被搁置,但复婚后若再次离婚,子女抚养问题需根据当前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经济状况、能力等,重新进行协商或由依法判决,不能简单依据第一次离婚协议确定。
总之,离婚又复婚后再离婚,第一次的离婚协议一般不具有效力。
三、夫妻离婚可以分土地吗
夫妻离婚时,对于土地能否分割,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在夫妻离婚时,不能对承包土地进行分割。因为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家庭全体成员共同享有,并非夫妻一方或双方的个人财产。
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情况下,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三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是以夫妻双方名义承包的,在离婚时可作为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可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进行判决,例如可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判归一方,由该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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