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一、什么情况可以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夫妻双方须达成一致的离婚意愿,不存在一方被胁迫、欺诈等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
二是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已妥善安排。包括确定子女由哪一方直接,以及不直接抚养一方支付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同时还要明确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和时间等相关事宜。
三是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要明确划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就各项财产的归属、分配方式等协商一致,例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收益等财产如何分配。
四是对的承担作出约定。确定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以及双方各自承担的份额和偿还方式等。
此外,还需注意,协议离婚需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不成怎么
若协议离婚不成,想要起诉离婚,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其一,准备相关材料。需要准备,应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及等问题,以及事实和理由。同时,准备、、簿等相关证件,若涉及财产分割,还需提供财产相关证据,如、车辆等。
其二,确定管辖。一般情况下,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三,提交起诉材料。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法院立案庭,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缴费,缴费后案件正式立案。
其四,参加庭审。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双方需按时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中陈述各自的观点和证据,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调解。若调解不成,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三、夫妻协议离婚的手续有哪些
夫妻协议离婚需按以下步骤办理手续: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证、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材料,同时签署。书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与审查。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同时审查双方是否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意愿是否真实,协议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登记发证。冷静期届满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双方婚姻关系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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