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否要到原登记地
一、协议离婚是否要到原登记地
协议离婚不一定需要到原登记地办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既可以选择到男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选择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并非必须回到原登记地。
例如,夫妻双方原在A地,婚后男方户口迁至B地,女方户口仍在A地,那么此时双方既可以选择在A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也可以选择在B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在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和程序办理手续。
二、协议离婚要多久
法院不存在协议离婚的说法,协议离婚是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的,一般当天即可完成(前提是准备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要求)。如果是指在法院通过调解达成,程序和时间大致如下:
若双方协商一致,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调解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尽快安排调解。通常情况下,从立案到调解结束,可能在1个月左右,甚至更短时间。如果双方能当场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解除。
然而,如果双方在调解过程中存在分歧,调解时间可能会延长。另外,若案件较为复杂,法院需要进行调查取证等工作,那么整个调解过程可能会持续数月。
总之,在法院通过调解方式达成离婚协议的时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没有固定的时长。
三、离婚协议如何登记呢
离婚协议登记主要涉及到协议离婚的相关程序,具体如下:
其一,准备材料。夫妻双方需共同签署离婚协议书,其中应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详细写明。同时,要携带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证等相关证件。
其二,申请登记。夫妻双方需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其三,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其四,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至此离婚协议登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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