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一、一般要如何才能办理协议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通常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程序。
条件方面,夫妻双方必须是,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程序上,主要有以下步骤:
(一)准备离婚协议。协议应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的内容。
(二)申请离婚登记。夫妻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本人簿、、以及等材料。
(三)经过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申请发给离婚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中条款效力如何
离婚协议中的遗嘱条款通常是无效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性质上看,离婚协议主要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对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作出约定。而遗嘱是立遗嘱人对其个人财产在死后如何处分的意思表示,二者性质不同。
一方面,离婚协议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离婚为条件对财产等问题达成的协议,在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其效力主要约束离婚时的财产分配等事项。另一方面,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且遗嘱人可在生前随时变更或撤销。在离婚协议中约定遗嘱条款,不符合遗嘱的法定形式要求,也无法体现遗嘱人真实的、独立的遗嘱意愿。
此外,将遗嘱条款置于离婚协议中,容易因离婚协议的变更、撤销等情况,影响所谓“遗嘱”的效力,导致财产处分的不确定性。因此,离婚协议中的遗嘱条款一般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离婚协议写的房产归我有效吗
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归你,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是有效的。
(一)协议必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于房产归属的约定是自愿达成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
(二)协议内容不违反的强制性规定。例如,该房产不存在产权争议,不属于法律禁止处分的财产等。
(三)离婚协议需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登记。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经登记机关审查确认后,离婚协议才正式生效,其中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不过,即便离婚协议有效,但要真正实现房产归你,还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将房产登记到你的名下,这样才能从法律上完全确定你对该房产的所有权,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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