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必须当天去吗
一、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必须当天去吗
申请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并非必须冷静期届满当天去。
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意味着在这三十日的时间段内,夫妻双方都有机会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
但需注意,若在这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合理安排时间,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完成离婚证的申领程序。总之,不是非要冷静期届满当天去,但一定要在规定的三十日期间内前往办理。
二、离婚冷静期过后还需要回地吗
离婚冷静期过后是否需回户籍地,取决于离婚方式。
若选择,根据相关规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通常,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为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所以这种情况下,大概率需要回到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后续手续。
若选择,在离婚冷静期过后,不需要回户籍地。诉讼离婚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即可,无需回到户籍地办理离婚相关事宜。总之,协议离婚一般涉及回户籍地,诉讼离婚则不一定。
三、离婚冷静期必须两个人一起领证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意味着,双方共同申请领证是完成的必要环节,旨在确保双方在冷静思考后,依然坚定地作出离婚的决定,体现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要求双方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符合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这一规定有助于维护婚姻关系解除程序的严谨性和严肃性。
以上是关于申请离婚冷静期30天必须当天去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