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子女归属男方
一、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子女归属男方
协议离婚且子女归属男方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
一是双方的户口簿,用以证明双方的信息及身份关系。户口簿需提供原件,且信息应准确、完整。
二是双方的,这是确认双方身份的重要依据,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三是证,证明双方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结婚证如有遗失或损坏,可能需要先补办相关手续。
四是书,其中应明确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尤其关于子女归属问题,要注明子女归男方,同时可对女方的、的支付等相关事宜作出具体约定。
五是子女的明等相关证件,用于确定子女的身份信息。
此外,可能还需根据当地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准备好材料后,双方可共同前往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以下证件材料及手续:
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户口簿需提供本人页和首页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双方的结婚证。结婚证应是合法有效的,若丢失或损坏,可先补办。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般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手续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上述证件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发证。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协议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和办理相应手续:
证件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和户籍信息。
2.双方的结婚证,这是证明婚姻关系存在的关键凭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表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一般为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手续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上述证件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信息。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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