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过了冷静期能办吗
一、办理离婚证过了冷静期能办吗
办理离婚证过了冷静期仍能办理。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如果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确实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且经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所以,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规定的三十日内,双方按要求共同前往办理,就能顺利领取离婚证。
二、办理离婚证都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办理离婚证分为和两种情况,手续和证件要求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
证件方面,需准备双方的簿、、,以及共同签署的,还需提供双方各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手续流程如下:首先,双方并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然后,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需持规定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
证件主要有原告的身份证、证,同时要准备及相关证据材料。
手续上,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上述材料。法院受理后安排,经过法庭调查、辩论等环节,最后根据双方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作出判决。如判决准予离婚,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即具有离婚证同等效力。
三、办理离婚证程序是哪些
办理离婚证的程序因离婚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主要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如下:
-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材料及双方情况进行审查。
-登记: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相对复杂,需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法院受理后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可在规定时间后上诉或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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