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一、过了离婚冷静期怎么办
过了离婚冷静期后,有两种处理方式。
若双方仍坚持离婚:双方需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需携带本人的簿、、,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等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若有一方反悔: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怎么办理
若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需分情况处理:
一是途径受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若一方此时不同意前往领取离婚证,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便无法实现。
二是可考虑。若一方坚持离婚,可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一般来说,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存在法定准予离婚的情形,如或者与他人、实施、有赌博或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等,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若不存在这些法定情形,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可能会判决不准离婚。但在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怎么办
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去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具体分析如下: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若一方不去,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此次协议离婚流程无法继续进行,若要再次申请协议离婚,需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历离婚冷静期。
若一方坚持要离婚,可考虑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分居证据、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若经审理认定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以上是关于过了离婚冷静期怎么办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