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要多久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要多久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首先,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其次,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再者,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然后,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时间方面,若顺利,加上冷静期三十日以及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申请发证,最短需要三十一天,最长六十天。但实际情况中,因各种因素影响,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需要多久
协议离婚主要有以下程序及大致所需时间:
程序方面:
1.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并提交簿、身份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等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和登记。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时间方面:从申请到最终领取离婚证,最快需要31天。若在冷静期内一方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未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无法完成协议离婚。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详细步骤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如证、身份证、户口本等。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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