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第一次去需要带什么
一、协议离婚第一次去需要带什么
协议离婚第一次前往婚姻登记机关,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的户籍信息及身份关系,是婚姻登记审查的重要依据。
2.。身份证作为个人身份的法定证明文件,用于确认当事人身份。
3.证。结婚证是婚姻关系的法定凭证,证明双方的婚姻状态。
4.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内容需清晰明确、合法有效。
5.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照片用于办理等相关手续,应符合规定尺寸和要求。
准备好上述材料,能确保协议离婚流程顺利进行,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导致的办理延误。
二、协议离婚的的债务平摊需要证据吗
协议离婚时对债务平摊是否需要证据,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夫妻双方对债务的分担能够达成一致意见,且均认可相关债务的存在及平摊方式,通常不需要额外的证据。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债务的分担情况,该协议在双方自愿签订且不违反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然而,如果涉及到对外债务,或者日后一方对债务平摊约定反悔等情况,就可能需要证据。比如,对于的认定,可能需要提供相关债务形成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等,以证明债务的真实性及用途。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与的关系中,债权人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夫妻双方或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即便夫妻间有平摊约定,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所以,为避免后续纠纷,保留相关债务证据是较为稳妥的做法。
三、协议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自愿
自愿协议离婚需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是申请。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并提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查验是否符合申请离婚登记的条件。
三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是审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若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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