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申请冷静期过了多久失效
一、离婚申请冷静期过了多久失效
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在接下来的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则离婚申请失效。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携带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这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未到场,或者双方均未到场,那么此次离婚申请即归于无效。若之后还想离婚,需双方重新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再次经过离婚冷静期及后续流程,才可完成离婚登记。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双方在充分思考后,慎重作出离婚决定,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
二、离婚过了冷静期没离然后一年后再离还需要冷静期吗
离婚过了冷静期没离,一年后再申请离婚,仍需经过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因此,只要是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都要遵循这一冷静期的规定,即便之前有过申请但未完成离婚流程,再次申请时,依然要重新经历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这一设置旨在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性,给予双方足够时间审慎思考离婚决定。
三、离婚过了冷静期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在此期间,双方应携带有效件、等相关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双方的离婚意愿以及对内容的确认情况。若材料齐全且符合,婚姻登记机关将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婚姻关系自此解除。
若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撤回申请后,若双方仍想离婚,需重新按程序申请,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流程。
若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那么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后续若要离婚,同样需重新启动离婚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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