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必须要吗
一、离婚冷静期必须要吗
离婚冷静期并非在所有离婚情形下都必须。在协议离婚中,法律规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但诉讼离婚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当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等问题存在重大争议无法协商一致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所以,离婚冷静期主要适用于,旨在给夫妻双方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而诉讼离婚基于其法定程序和解决争议的性质,不适用离婚冷静期。
二、冷静期不满30天可以离婚吗
冷静期不满30天通常不可以完成离婚登记。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在冷静期内,婚姻登记机关不会直接办理。只有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才发给离婚证。
因此,在冷静期未满30天的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会批准离婚申请,无法完成离婚登记程序。不过,若双方通过诉讼离婚,则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可依诉讼程序进行。
三、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还要重新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需要重新申请。
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因此,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已超出法定申请领取离婚证的期限,这种情况若仍要离婚,需双方重新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程序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等相关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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