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
一、深圳离婚是否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
在深圳,若选择协议离婚,是需要一个月冷静期的。
依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不适用这一个月冷静期的规定。
二、给小孩是否有处置权
离婚时将房产给予小孩,小孩即成为房产所有权人。而监护人对于该房产原则上没有随意处置权。
法律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非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若监护人擅自处置小孩名下房产,比如为自身利益出售、抵押房产等行为,通常不具有法律效力。只有在满足为被监护人利益的特定情形下,例如为支付小孩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保障小孩接受必要等重大且紧迫的需求时,经过法定程序并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是为被监护人利益,才可能获得法律认可对房产进行处置。同时,这种处置行为也应在合理范围内进行,确保房产处置所得切实用于被监护人利益。
三、夫妻俩几年可以自动离婚啊
不存在夫妻分居几年自动离婚的情况。离婚只有两种法定途径: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包括、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婚姻关系即解除。
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需明确,这里强调“因感情不和”分居,需提供证据证明,如分居协议、、居委会证明等,用以表明夫妻分居是基于感情问题而非其他客观原因。而且即使满足分居两年条件,法院也并非必然判决离婚,还需综合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总之,婚姻关系不会因单纯的分居时长而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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