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离婚冷静期手续流程
一、长沙离婚冷静期手续流程
在长沙办理离婚冷静期相关手续,有如下流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冷静期手续办理流程
离婚冷静期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第二步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第三步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第四步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第五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现在离婚可不可以不用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的制度。在中,通常需要经过冷静期。根据相关法律,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不过,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若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双方对、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一方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这种情况下不存在离婚冷静期。所以,是否能不用冷静期取决于选择的离婚方式,一般需经过冷静期,而诉讼离婚则无需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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