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还有没有冷静期
一、离婚还有没有冷静期
离婚存在冷静期。根据法律规定,在中设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存联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不过,诉讼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制度。若一方坚决要离婚,且符合法定离婚情形,可向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
二、离婚后财产分给老婆吗
离婚后财产是否分给老婆,需依据具体情形判断。
首先,若夫妻双方有书面财产约定,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及的归属,且该约定合法有效,那么应按照约定执行财产分配,可能存在不分给老婆财产的情况。
其次,若无财产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老婆通常会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另外,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无需分给对方。总之,分配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依法依规处理。
三、老年人离婚后财产归谁管
老年人离婚后财产的管理归属,需依据财产性质及离婚时的处理方式确定。
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经分割后,各自分得的财产由各自管理、支配。
对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自然由其自行管理。
实践中,可能存在财产实际控制与分配不一致的情况。比如一方实际掌控着原本应分给对方的财产却拒不交付,此时另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对方按照或生效法律文书履行财产交付义务,以实现对自身合法财产的有效管理。总之,遵循法律规定和离婚时的约定是确定财产管理归属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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