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当天能办理完吗
一、协议离婚当天能办理完吗
协议离婚当天通常无法办理完毕。
协议离婚需经历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首先,夫妻双方要一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会进入三十日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经审查符合的,才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鉴于上述流程及冷静期的法定要求,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当天难以完成全部办理流程。
二、可以改吗到哪去改
离婚协议是否能改及去哪儿改,需分情况讨论:
第一,未办理离婚登记。此时离婚协议尚未生效,双方可自行协商修改,对协议内容重新调整、补充,形成新的离婚协议版本。
第二,已办理离婚登记。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一方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就问题反悔,向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审理后,若查明确有欺诈、胁迫等情形,会依法判决对协议进行修改。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法院将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此外,对于离婚协议中未涉及的事项或因情况变化需更改的内容,如权变更、调整等,双方可以自行协商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未办离婚登记可自行协商修改;已办离婚登记且存在法定情形的,向法院起诉;其他情况可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离婚协议赠与的房产如何撤销
离婚协议中赠与的房产,一般情况下较难撤销。但存在以下几种可撤销情形:
一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对赠与人实施暴力行为、进行恶意诋毁等严重伤害行为,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二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义务而不履行。当受赠人有能力履行扶养义务却故意不履行时,赠与人可主张撤销。
三是受赠人不履行约定的义务。若离婚协议中对赠与房产附有一定义务,受赠人未按约定履行,赠与人可行使撤销权。
不过,需注意的是,离婚协议中的赠与具有一定特殊性,它往往与婚姻关系解除、子女抚养等一系列问题相关联,不同于一般的赠与合同。若不存在上述法定撤销情形,法院通常会尊重离婚协议的约定,维护协议的稳定性与严肃性,不轻易支持撤销赠与房产的请求。并且,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期限限制,赠与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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