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一、江苏协议离婚有冷静期吗
江苏协议离婚有冷静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适用,江苏也不例外。
在这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双方应当冷静思考婚姻关系、、等问题。如果三十日届满后,双方仍然坚持离婚的,应当在三十日内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制度旨在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家庭稳定。
二、离婚冷静期需要双方到场吗
离婚冷静期内,在某些环节是需要双方到场的。
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双方必须亲自到场。这是因为离婚登记是一种严肃的法律行为,需要双方共同表达离婚的意愿,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簿、、等,工作人员也需要对双方身份等情况进行核实。
而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双方也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如果一方未到场的话,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规定旨在确保双方对于离婚这一重大决定是经过慎重考虑的,防止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或者不同意的情况下办理离婚相关手续。
三、离婚冷静期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中的一个环节。在申请离婚登记时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2. 证,这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重要依据。
3. 双方共同签署的书,内容应包含双方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例如,子女归谁、如何支付、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等都要在协议书中明确。
准备好这些资料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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