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协议离婚要找什么部门
一、要协议离婚要找什么部门
协议离婚需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一般来说,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登记机关通常是当地的民政部门。
在前往办理时,需携带一系列必要材料,包括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书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登记申请并对材料进行初审后,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经过冷静期等相关程序后,对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离婚协议书多长时间失效
离婚协议书不存在失效一说。
自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完成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便生效。生效后的离婚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通常情况下,只要不存在法定可变更或撤销的情形,离婚协议书会一直保持有效。比如,若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请求撤销部分的约定,但这并非意味着整个离婚协议书失效。
另外,若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原离婚协议书内容进行变更、补充。总之,离婚协议书一般持续有效,除非出现法定变更、撤销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进行更改。
三、去法院协议离婚需要冷静期吗
去法院离婚不存在冷静期这一规定。
冷静期制度是针对协议离婚而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规定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
而是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庭审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进而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并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的要求。所以若选择去法院离婚,无需经历离婚冷静期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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