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一、离婚手续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二者所需证件有所不同:
- 协议离婚:
- 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需能证明双方的身份及信息,且为最新有效的版本。
- 双方的。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以确认双方的身份和合法资格。
- 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
- 书。需明确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应由双方签字确认。
- 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各2张,用于办理。
- 诉讼离婚:
- 起诉状。应写明原告、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内容。
- 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原告身份。
- 结婚证。作为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据。
- 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证据,如财产清单、子女等,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
二、离婚后妻子还会有居住权吗
离婚后妻子是否有居住权,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若双方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中明确约定或判定妻子享有居住权,那么妻子在约定或判定的期限内有居住权。比如双方协商一致,为照顾女方生活或基于其他合理原因,约定离婚后房屋归男方所有,但女方可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居住,这种情况下女方按约定享有居住权。
二是若房屋是,在房屋未进行分割处理前,妻子作为共有人,依法对房屋享有相应权益,包括居住权。
三是若不存在上述情况,房屋产权明确归属一方,且无相关居住权约定,从法律角度讲,妻子一般不再享有居住权。不过,若妻子存在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法院可能会酌情考虑给予一定的居住帮助。总之,离婚后妻子是否有居住权要依据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来确定。
三、离婚借款一般怎么分
离婚时借款的分割需根据借款的性质来确定:
一是夫妻共同借款。如果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属于。例如为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所借的款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一般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是夫妻一方个人借款。如果借款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下,该借款由举债一方个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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