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吗
一、湖北离婚登记可以异地办吗
在湖北,离婚登记能否异地办理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规定,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若夫妻双方户口均不在湖北,一般不能在湖北办理协议离婚登记;若一方户口在湖北,则可以在湖北该方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二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如果符合上述诉讼离婚关于管辖的规定,即使双方户口均不在湖北,也可能在湖北相关法院通过诉讼方式办理离婚。
二、湖北离婚如何用
在湖北,离婚后涉及公积金的使用,主要分以下情况:
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缴存公积金,且用购买了房产。离婚时,若房产归其中一方所有,拥有房产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公积金贷款还款义务,可凭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还款人等相关手续。
若双方均不再需要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该房产,可在还清贷款后,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账户的相关业务。比如,各自公积金账户余额可按正常规定用于后续符合条件的购房、租房、装修等情形。
对于离婚后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若符合条件,如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等,可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如、、等,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所需材料,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离婚登记多久出结果
在湖南办理离婚登记,不同情况出结果的时间有所不同。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按照相关规定,现在有离婚冷静期制度。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顺利的情况下,从申请离婚登记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最快需要31天。
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批准可以延长相应时间。所以诉讼离婚出结果的时间可能在三个月至更久,具体要看案件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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