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一、请问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但要区分不同情况:
一是协议离婚。如果是内地居民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从严格意义上讲,协议离婚不能在外地办理,需回到户籍所在地。
二是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也就是说,如果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且符合上述关于管辖的规定,那么就可以在外地,即被告经常居住地或符合条件的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离婚。总之,能否在外地办离婚手续取决于离婚方式及具体情形。
二、孕期老公提出离婚可以索要赔偿吗
在孕期老公提出离婚,女方一般不能索要赔偿,但存在特殊情况除外。
从离婚限制角度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这是对孕期妇女的一种特殊保护。
关于赔偿问题,若男方存在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比如、与他人、实施、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等,女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若男方仅是单纯提出离婚,不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女方不能仅因男方在孕期提出离婚这一行为而索要赔偿。
例如,若男方在女方孕期与他人同居,女方在离婚时就可基于男方的这一过错行为,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两年以上算自动离婚吗
分居两年以上不算自动离婚。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法定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这一说法。
从协议离婚角度看,夫妻双方需就离婚相关事宜,如、等达成一致意见,并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
从诉讼离婚角度而言,若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作为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之一。但仍需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真正破裂。若认定符合法定,才会判决准予离婚。
所以,即便分居两年以上,若未通过法定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依然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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