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者应征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
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劳动者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的,用人单位在劳动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可与其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用人单位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劳动者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的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如果劳动者被判犯罪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且不支付。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另一方可以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其有关停产、转产、机构调整、联营的期限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再如劳动者意外失踪的,也可以作为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因为劳动者意外失踪并不必然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只有当劳动者因下落不明被人民宣告死亡后,劳动合同才终止。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劳动合同可以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暂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合飞律师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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